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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秦国杰、吴安俊提起公诉
2020-09-25 17:06 最高人民检察院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秦国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国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国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秦国杰利用担任原临汾地区卫校附属医院代院长、院长,原临汾地区卫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校长,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筹建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安俊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安俊(副厅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安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安俊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黄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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