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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黄西勤: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对虐童者从严追责
2020-05-23 21:09

近年来,由于监护人失责、蓄意伤害等原因,全国各地未成年人伤害案件时有发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黄西勤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的提案。

她建议,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条款,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对严重虐童者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避免以罚代刑。


虐童案时有发生,施暴者多受行政处罚

黄西勤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和法制的发展,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了长足进步,出台了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类似监护人失责、蓄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的事件在全国各地仍有发生。

她分析说,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发生,既有社会兜底救助功能缺失的问题,也有司法救济缺乏有效性的问题。

黄西勤提案中提出,现行法律对于困境未成年人援助救济手段单一的问题。她指出,监护人由于经济困难,想摆脱监护责任而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是虐童案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心理不健康,把未成年人作为泄愤对象,不履行或无法履行监管义务,也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被消极保护。然而,目前我国家庭救助途径仍较传统,限于民政补助或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多以资金或物资救济为主。

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对虐童者从严追责

对此,黄西勤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条款,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充分考虑无适格监护人或监护人严重失责的情况,既要明确监护人被剥夺监护资格之后的后续监护责任的具体承担措施,更要确认政府部门在未成年人监护方面的最后兜底责任。

黄西勤建议,在设立国家监护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全国各地现有儿童活动中心教育科普托管等完善的功能设施,打造未成年人健康中心,对国家监护的未成年人进行与同龄人同步、同态的正常国民教育。

此外,黄西勤呼吁探索建立监护补偿制度。她表示,目前我国经济条件已明显改善,且面临老龄化及少子化趋势,建议在尊重事实前提下兼顾公平,除教育附加外,将未成年人生活费支出也纳入个税抵扣范围,并在有条件地区试点直接给予监护人补贴制度,有效减轻监护人经济负担。

此外,黄西勤还建议,应严格追究虐童情节恶劣者的刑事责任,在完善临时监护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执法,对严重虐童者加大刑事打击的力度,避免以罚代刑,从根本上减少虐童现象的发生。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肖桂来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莫伟浓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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