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图
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可能要改……
2019-12-15 19:00



政策随着市场现状也在不断改进中。过去,按照有关要求,每家药店必须要有执业药师且得注册在店、全天候在岗,在此“刚需”背景下,近年来“挂证”现象不断,因为市面执业药师缺口依然不小;现在,在国家大力整治“影子药师”乱象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少省份已明确,不再强制要求实体门店注册或配备执业药师。

据了解,在新版《药品管理法》实行后,新的《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也将出台。据悉,原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于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是“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而此次最新的征稿意见要求却是“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应当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业界看来,这意味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变成了“应当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政策松口或导致“挂证”现象急剧减少,也一定程度缓解了市场招聘药师的压力。

     此前,有业内人士就曾告诉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市场情况或会根据政策松动以及现实需要而变得更为灵活——比如连锁药店可以“共享”药师,或者当执业药师偶尔“不在岗”时,可以选择远程审方等方式处理药店内购买处方药的情况。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涂端玉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李波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黄达兼

createtime=1576407600130